目 录
1 概述 ··············。。··········································,·······················。······… … (1)
2 技术要求····································································。···············…… (1)
3 检定条件···································。·········...····································…… (2)
4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 (3)
5 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 (5)
附录A 检定记录格式 ·····································································…… (6)
附录B 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格式 ·············································…… (9)
原电池法气体氧分析器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量程为 (0--1000) tmol/mol的原电池法气
体氧分析器的检定。
1 概 述
原电池法气体氧分析器 (以下简称仪器)是在碱性电解质存在的条件下 (液体或固
体燃料电解质),氧在原电池内进行反应产生电流,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氧含量与产
生电流成正比。电流可通过负载电阻转换成电位,并以记录仪记录。仪器由气路系统、
检测系统 (原电池)及电路控制系统组成。
2 技术要求
2.1 外观及工作正常检查
2.1.1仪器应标注有下列标识:仪器名称、制造厂名称、④ 标志、仪器型号、出
厂编号及制造年月。各开关、旋钮、显示器应有明确的功能标志。
2.1.2 原电池应完好无损,严格密封,能正常工作。
2.1.3 电极引线连接可靠,各紧固件应无虚接、松动。
2.1.4 仪器通气、通电后,各部分均能正常工作,各调节器应能正常调节,显示器应
清晰、稳定地显示测量值。
2.1.5 灵敏度调节范围应有较大的余量,若调节量很小,或不能调到预设值,则认为
该原电池或燃料电池失效,必须清洗再生更换。
2.2 主要技术指标
2.2.1 残余电流
仪器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通人零点气体,由于电极残余电流引起的零值误差应不超
过满度值的1%a
2.2.2 响应时间
当被测气体含氧量变化时,仪器示值稳定在含氧量90%所需的时间一般应不超过
60s.
2.2.3 基本误差
仪器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通人标准气体后,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与被检量程满度
值之比值应不超过士((3% --5% ), 10 timol/mol以下被检量程基本误差应不超过士1%.
2.2.4 稳定性
2.2.4.1 零点漂移
在仪器最小量程档,通人零点气体连续记录4小时,取测量值中的最大漂移值为零
点漂移。其值不应超过仪器基本误差的1/30
2.2.4.2 跨度漂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