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涉及的悬臂梁式冲击试验机是在一次动弯曲负荷作用下,将悬臂支承试样折断,用来测定非金属材料冲击强度的试验机。其最大冲击能量不大于100J。
技术要求
1 试验机应牢固地安装在具有足够质量的、无振动的坚固基础上。机座水平度允差为0.5/1 000.
2 试验机上有铭牌,标明型号、规格、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
3 试验机的摆杆与锤体、锤体与冲击刀的连接牢固;摆杆平直;摆轴无明显窜动;度盘刻线清晰;度盘的几何中心与被动指针及主动指针的旋转中心一致;摆锤操纵机构活;锁紧装置可靠;能量大于30)的试验机有适当的防护装置;不得有影响使用精度的其他疵病。
4 试验机的摆锤铅垂时,将被动指针调至最大能量位置;摆锤空击时,被动指针平稳无跳动地被带至零位;最大冲击能量大于4J的试验机的回零差不大于最大冲击能量的0.1% 。
5 摆锤空击时的能量损失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6 试验机试样支座与锤刀的主要尺寸及其与试样的相互位置关系满足以下要求 (见图1)。
6.1 固定支座与活动支座二者高度相等,允差为士0.08 mm,
6.2 支座两夹持面的平行度允差为0.025 mm.
6.3 试样支座两夹持面与固定支座上平面垂直,允差为4/1 000.
6.4 支座上表面至刀刃与试样接触线的距离为 (22士0.2) mm.
6.5 刀刃的横向垂直中心面与支座的宽度垂直中心面的偏差不应超过10.4 mm.
6.6 摆锤铅垂时,锤刀与固定支座夹持面的距离与试样厚度h相同,允差为士1mm。
6.7 刀刃与试样的整个宽度接触,接触线与试样长轴方向的夹角为90“士200
其余有关要求见图1
7 实测打击中心至摆轴线的距离 (L)与试样打击线至摆轴线的距离 (l)一致,其允差不超过后者的土1%02的实测值与标称值一致。
8 摆锤力矩 (又称冲击常数)与其名义值的相对偏差不超出10.5%0
9 各摆锤处于下落角位置时的初始位能与其名义值的相对允差为士1.0%a
10 新制造、改装或更换主要部件的试验机,满足相应试验机技术标准的要求 [包括冲击速度 二=3.5 x (1士0.05)m/s,冲击刀刃硬度,度盘刻线等〕。
11 试验机每套摆锤的冲击能量的允许使用范围为其最大冲击能量的10%-90%0
12 最大冲击能量不大于4J的试验机,对试样的吸收能进行摩擦与风阻造成的能量损失修正,其修正表或修正图由制造厂给出 (其修正公式见附录3)。
本文关键词:苏州悬臂梁式冲击试验机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