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量计主要部件完整无损,并具备应有的功能,这包括内、外筒、测温装置、充氧装置、点火系统、搅拌装置、软件系统、显示打印功能等。一般说来,完成一次热容量标定或发热量测定,就能基本上反映各主要部件的性能而无需进行单项检验。
1、氧弹的外观检查及耐压试验
氧弹表面有没有砂眼,锈蚀,损伤,弹盖与弹筒连接的螺纹部分有无磨损及松动。氧弹能耐20MPa验,维持5min,氧弹不漏水,说明水压试验合格。水压试验不合格及有故障的氧弹,不能勉强使用,修理或更换部件后,还需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2、搅拌热的检验
将热量计的内筒温度、外筒温度与室温调到相差0.1℃以内,开动搅拌器,连续搅拌10min,记录10min前后量热体系温度的变化,如温升不大于0.01℃,则认为搅拌热符合要求。由于热量计的热容量多在10000-15000J/℃内,故0.01℃相当100-150J,国标GB/T 213-1996规定,搅拌热不应大于120J。搅拌电机也是一散热源,因它使用220V电源,故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热量计外壳不允许带电;热量计电机最高温度不允许超过65℃。
3、点火系统的检验
点火电压必须在24V以内,通常为12V。点火丝在空气中出现暗红色,而在纯氧中就足以熔断。如在空气中就熔断,说明点火电流过大;反之,如在空气中点火丝不出现暗红色,则说明点火电流偏小。
4、量热温度计的检定
这应由国家计量检定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来检定,煤检中心在对热量计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将应用检定证书上提供的检定结果对测量温度进行相应的修正计算。
5、热容量的标定及精密度检验
热容量的标定是热量计综合性能检验的核心,它既反映了热量计的测试精密度,也反映了热量计的总体性能。据此,就可对该热量计的质量作出大体的评价。标准GB/T 213-1996中规定在使用新型热量计前,需确定其热容量的工作范围。
6、准确度检验
电力部门作为热量计的使用单位,主要是期望所测出的结果精密度与准确度能够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此,对测热准确度检验是判断该热量计综合性能的主要依据与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