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集贸市场500kg以下在用衡器免费检定政策,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按要求从2011年6月1日开始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质监系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切实履行对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的行政职能,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集贸市场500kg以下在用衡器免费检定政策。
实施免费检定衡器的范围是:有管理部门、有固定场所的集贸市场、早夜市、流动巴扎(不包括超市、商店)中,对从事农副产品及调味品(粮油、肉、蛋、禽、水产、蔬菜、水果及茶叶等)零售交易摊位在用的最大衡量500kg以下,所有在用衡器(台秤、电子台秤、案秤、电子计价秤、弹簧度盘秤等)实施免费检定。
通过对集贸市场500kg以下在用衡器的免费检定,使全区城乡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受检率、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引导并培育一批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建立起市场主办者自主管理,经营者规范使用,计量检定机构依法强制检定,计量行政部门依法监管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