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IQC检验员行为规范:是指IQC检验员在工作现场(含办公场所、外出检验场所,但不限于列出场所),应该遵守的个人行为规范。
二、目的
规范IQC检验员的行为,保障来料检验的质量和物流效率,降低后工序和市场投诉率,提高IQC检验员的服务意识,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对外工作形象。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IQC所有员工(检验员、检验组长和文控员)。
四、IQC检验员的基本行为规范
1.工作现场要求
1)工作时间要做到“十不准”:不聊天说笑,不高声喧哗、打闹,不办私事,不打私人电话(接听限三分钟),不会私人客人,不打瞌睡,不串岗,不准将工作无关的资料输入计算机,不准用公司计算机玩电子游戏,不发送与接收与工作无关的邮件。
2)正常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必须着装整齐,整洁。
3)正常工作上间要端正坐姿,不能斜靠在椅子上,不能趴在检验台上。
4)出勤
a)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在每周周一早上8:25分准时参加早会; 早会要列队整齐;一般站横排,早会期间应立正站立,注视主持人,不允许左摇右晃,东张西望。
b)安排加班的人员,应按照正常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出勤,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向直接主管或值班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5)工作区域现场安全、5S
a)在IQC生产工作现场,必须遵守和执行《IQC工作区域安全、5S管理规定》。
b)对于进入IQC区域的外来人员(指供应商和公司相关部门人员),IQC任何员工都有责任要求其遵守《IQC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应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者,立刻上报主管处理。
c)任何员工发现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都有责任及时消除,并报区域责任人。下班后,最后离岗的员工,有责任检查生产工作现场的安全,并且关断所有电源(除特殊要求老化测试外)
6)物料检验
a)根据采购物料、正向、逆向、超存储期物料的送检情况,严格依据相关检验操作指导书进行正确的检验,判断和记录。
b)对于送检的急料,接到送检单据后要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完成的,要及时上报主管,以便主管协调资源解决,或知会相关部门。
7)仪器管理
正确的使用各种测试仪器,随时维护检验设备、仪器仪表,及时反馈设备故障,保证检验工具的状态正常,提高检验效率;对危险性仪器使用,必须遵守《IQC危险性仪器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
8)问题反馈
a)问题反馈要采用逐级上报、逐层解决的原则,出现任何问题,要首先向自己的直接主管汇报,直接主管要在最短时间内落实解决员工提出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向上级主管汇报。
b)对于采购TQC、质管科、结构开发部、资料开发部等检验标准下发部门提供的操作指导书、标准、技术文件、图纸等,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错误、矛盾、不适用的地方,都要及时反馈,不得采取口头、电话等很难追溯的形式反馈,不得在没有任何反馈以及文件没有修改生效时擅自改变检验方法。对工作现场环境存在的问题也要及时反馈。
9)文档使用
文件资料不得随便复印和丢弃,保密文件必须放置于保密柜中,取阅文件要登记,文件使用要遵守《IQC文件管理规定》。
10) 与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交往
a)对相关部门的问题反馈或业务需求,我们要迅速给予解决,并知会主管,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尽快回复原因,或者上报主管处理。
b)在与公司相关部门交往沟通过程中,不得发生争吵;要保持良好的对外合作形象;言语礼貌和善,问题的表述要清楚准确。
11) 与供应商交往时的基本行为准则
a)明确沟通。
n 禁止向供应商做任何错误的或不实的说明,禁止与供应商谈论及传播竞争对手对我司的流言蜚语;禁止与供应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特别是公司内个人事宜),更不能有意或无意地泄露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n 检验员在与供应商沟通双方有争议的问题时,应在心平气和的气氛中进行,注意沟通方式,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吵大闹,更不能讲粗话脏话,影响公司和个人形象。
n 检验员与供应商所谈工作仅限于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不超过本身权限的业务;禁止作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超过本身权限的任何承诺或姿态。
b)外出验货
检验员外出到供应商现场验货必须遵守验货流程和相关操作指导书。严格按照验货标准检验,禁止凭个人情绪和相处关系好坏而采取多重标准,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因公司已发放伙食补贴和外出误餐补贴,外出验货人员的餐饮原则上由个人自行解决,禁止任何人借工作之便以各种方式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餐饮、招待等。
c)馈赠
n 检验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或是令人怀疑影响供应商与公司之间业务关系的任何馈赠。
n 检验员不得接受现金、现金代用券,无论价值高低。
n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检验员因一时推脱不掉而收到供应商馈赠的礼物,应马上报告主管并上交干部处。
n 检验员因业务关系与供应商接触时,应谦逊有礼,平等待人,禁止讲话“牛气”十足,自以为是的行为;更不能借工作之便向供应商介绍业务或推荐亲朋好友任职。
d)投诉
检验员与供应商之间因意见分歧发生争执又沟通无效时,如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感到不满可向主管人员反馈,依据正常途径寻求问题解决,禁止大吵大闹,出言不逊,令事态扩大;如供应商对我方检验员的工作态度或其它合作感到不满要求上诉时,检验员应主动告知对方投诉渠道,由上一级部门或主管人员协调解决,避免出现供应商有问题无处申诉,造成投诉无门的情况。
五、考核与处罚
检验员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在与供应商的业务接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检验员的具体行为表现将与考评挂钩,一旦违规,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情节轻微者,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按规定扣除品质系数;对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干部部,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不同级别的处分,包括调离岗位、警告、罚款、降职降薪、辞退等。